国家医保局:进一步保障好集采中选产品供应

时间:2024-01-16 16:58:53  来源:新华社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国家医保局:进一步保障好集采中选产品供应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每批次集采落地执行前,各地医保部门应组织中选企业与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采购协议

据新华社电 据国家医保局12日消息,为压实集采中选企业履约责任,确保临床用药稳定,各地医保部门将从畅通医疗机构反馈问题渠道、探索建立供应情况评价机制等6个方面进一步做好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保障。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每批次集采落地执行前,各地医保部门应组织中选企业与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采购协议。对中选后长期不签合同,导致医疗机构无法开展采购、影响临床使用的,应视情节取消相关企业中选资格或按规定给予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评级。

在畅通医疗机构反馈问题渠道方面,各级医保部门要强化供需对接。通知鼓励医疗机构主动向医保部门书面反馈中选产品供应问题,经核实后,该医疗机构采购备供企业产品可直接视作采购中选产品,并享受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采购非中选产品的,相应的用量不计入集采执行情况考核范围。

如出现集采品种短时间激增需求的情况,各地要督促中选企业优先供应主供地区,并充分挖掘备供企业以及本地区非主供、非备供中选企业供应潜力。

编辑:呼乐乐

网站简介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不良信息举报 |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3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联系电话:029-85257337(传真) 商务电话:029-85226012 投稿邮箱:news@cnwest.com
Copyright ©2006-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