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统一规范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时间:2024-06-17 11:03:30  来源:新华社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国家医保局统一规范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 (记者 彭韵佳)据国家医保局消息,日前印发的《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各地原有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为30项,促进生育服务提升优化。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医疗机构收取手术费、治疗费、诊疗费等医疗服务费用的计价单元。过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各省份制定,在数量、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以及耗材收费等方面有较大差异。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产科类立项指南原则上按照孕产流程进行分段立项,即根据妊娠期、产前、生产、产后等各环节的具体检查治疗或操作分别设立项目,不再与具体技术细节挂钩。例如价格项目分为产前阶段的“产前常规检查”“胎心监测”,临产阶段的“催引产”“产程管理”,生产阶段的“阴道分娩(常规)”“阴道分娩(复杂)”“剖宫产(常规)”“剖宫产(复杂)”等。

此次产科类立项指南单独设立“分娩镇痛”“导乐分娩”“亲情陪产”项目,支持医疗机构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鼓励积极开展镇痛分娩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向孕产妇提供专业化的陪伴分娩和导乐分娩服务。同时,立项指南统一计价单位,将“胎心监测”“阴道分娩”“羊膜腔穿刺”等可能涉及多胎的项目,计价单位一律明确为“胎/次”。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已全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有升有降开展调价,其中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水平持续下降。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编制印发进度,陆续出台护理类等类别立项指南,尽快形成覆盖大部分学科的立项指南。

编辑:呼乐乐

网站简介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不良信息举报 |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3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联系电话:029-85257337(传真) 商务电话:029-85226012 投稿邮箱:news@cnwest.com
Copyright ©2006-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