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集采第十一批55个品种、广东联盟两批接续集采药品150个品种在陕西落地。集采药品如何稳稳送到患者手中?近期,本报记者专访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副处长缪统、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二级调研员刘颖,就集采药品落地政策、保障举措等内容进行权威解读。
记者:医疗机构和患者能享受到哪些集采实惠?
缪统:医疗机构参加集采,可有效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成本,临床用药用械稳定性得到保障,通过零差率销售政策,进一步体现其公益属性,提升社会公信力,更好地服务患者。患者则通过集采,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就医看病费用负担显著减轻,用药可及性提升,许多收入不宽裕的群体也有能力负担起更高级的药物,更多听障人士有条件用上人工耳蜗,更多老年人有意愿换上一口好牙。
记者:为什么集采药品价格会便宜这么多?
缪统:集采药品价格大幅降低,主要得益于“以量换价”采购机制,以公开竞争挤压药价虚高水分,核心在于“集中”与“带量”两大关键操作:政府统一组织,跳开代理商环节,医院确定采购量,企业公开竞标,中标药品直接进医院,医院按照中标价格进行销售。同时,“带量”带来规模效应,企业销量稳定,大幅节约营销费用,充分利用产能降低边际成本;规模化生产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在稳定药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成本,实现薄利多销。
记者:针对集采药品落地过程中出现的断供、配送不及时等问题,陕西出台了哪些应对处置举措?
缪统:在供货管理方面,陕西要求中选药企需自主选好、管好配送公司,接到订单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若出现无故拖延、拒绝送货或不按中选价格销售的情况,医保部门将先进行约谈;若企业拒不整改,可能面临取消资格等处罚。
在付款管理方面,购药单位在收到药品并验收合格后,原则上应在次月底前付清货款。村卫生室集采药品货款结算纳入乡镇卫生院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统一管理,适时实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零售药店和民营医疗机构需按照采购协议按时结款,若故意拖欠货款超过2个月,医保部门有权从应付给购药单位的医保基金中直接扣款支付给药企。
在药品管理方面,陕西参加“三进”行动的单位严禁向药企收取上架费、返点、回扣;集采药品需在系统中单独标注,严禁倒卖、串换、搭售其他商品;对于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进出库必须扫码,确保药品来源去向清晰可查。
记者:陕西在集采药品“三进”行动中,对参与单位有哪些建设管理标准?督导与激励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刘颖:为方便群众就医购药,陕西鼓励全省参与“三进”行动的单位按照“五统一标准”建设管理。“五统一标准”为:统一张贴集采药品“三进”行动标识,提升行动辨识度与影响力;统一设置销售专柜(区),方便群众识别与购买集采药品;统一采用双标签公示价格;统一进行销售价格承诺,保障价格透明;统一公布医保部门咨询投诉电话,畅通群众反馈渠道,及时解决群众问题。
在检查督导方面,全省医保部门定期开展检查工作,一旦发现药品售价高于承诺价、倒卖药品、拖欠货款、群众投诉查实或“五统一”标准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提醒、约谈、暂停或取消“三进”资格、取消医保定点资格等措施,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于频繁出现供应问题的企业,将进行约谈、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影响其参与后续省级药品集采。
对于表现优秀的单位,医保部门将给予多项支持,如在申请成为医保定点、门诊统筹定点时优先考虑;可能减免保证金、提前预付部分医保资金;在医保信用评级、年度考核中给予更好评价。
编辑:呼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