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众在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药品安全 你点我检”活动。通过“百姓点单、官方检验”的模式,聚焦公众关心度高的药品品种,增强抽检的针对性和靶向性,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阶段安排如下:
· 宣传发动及公众点选阶段:发布之日起—10月10日。
· 统计分析阶段:2026年10月11日—10月17日。
· 抽样检验阶段:2026年10月18日—12月20日。
· 结果公示阶段:2026年12月31日前。
二、活动对象
· 点选主体:全省广大消费者。
· 被抽检对象:陕西省辖区内药品生产、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的药品。
三、活动内容与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公众点选阶段(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0日)。
在省药监局官方网站、“陕西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活动通告,同时在局官网首页展示“药品安全 你点我检”二维码。
公众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抽检需求等信息:
方式一:通过扫描省药监局官方网站首页“药品安全 你点我检”二维码,进入“你点我检”小程序;
方式二:关注“陕西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你点我检”进入“你点我检”小程序。
进入“你点我检”小程序后,点击扫描药品条形码,系统将自动带出药品相关信息,公众需对药品信息进行确认,同时填写提交抽检原由(必填)、与抽检药品相关的违规事实或违法犯罪线索及关键证据信息(选填)、联系人(选填)、联系方式(选填)、是否申请举报奖励(选填)等信息。每个用户可多次提交不同药品的抽检建议。
(二)统计分析阶段(10月11日—10月17日)
数据汇总:由省药监局收集汇总后台数据,按“药品名称+生产厂家”进行频次统计。
筛选原则:
· 排序选取公众“点”中频次排名前20个药品;
· 兼顾儿童用药、慢性病用药、注射剂、中药饮片等高风险或重点品类。
制定抽检计划:根据筛选结果制定专项抽检方案,明确抽检品种、批次等内容。
(三)抽样检验阶段(10月18日—12月20日)
抽样:由陕西省药品安全抽检技术中心承担抽样任务,严格按照专项抽检方案对药品进行抽样。
检验:由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承担本次检验任务,按照法定标准进行全项目检验。
(四)结果公示阶段(12月31日前)
省药监局官方网站公示“药品安全 你点我检”抽检结果。
四、核查处置
对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由省药监局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并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五、举报奖励机制
若公众点选需要抽检的药品,检验结果为不符合规定,经药监部门立案查处后,认定该举报行为符合《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该举报人将获得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
六、活动二维码

编辑:孙洁